电话:
86-010-82382578传真:
86-010-82382580
空气中的PM2.5主要有两个来源,一方面是直接排放,有自然源和人为源;另一方面是二次形成,主要是排放到大气中的SO2、NOx及VOCs等通过化学反应产生的硝酸盐、硫酸盐、二次有机气溶胶等造成PM2.5升高。
VOCs作为二次PM2.5的一种前体物,来源很多,大部分来自于有机溶剂的挥发,如汽车涂装、家具喷漆、印刷涂布等工艺会产生大量VOCs。2014年以来,VOCs重点行业排放政策和标准陆续发布,据统计,环保部和23个省份的环保局一共有43项排放标准与VOCs相关。